1.控制测量:三等以下;
2.地形测量——1:500比例尺,30km以下;1:1000比例尺,50km以下;1:2000比例尺,80km以下;1:5000比例尺,100km以下;1:1万比例尺,200km以下。
3.规划测量:总建筑面积50万m以下;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不得承担。
4.建筑工程测量:建筑范围1km以下,单个建筑物10万m以下。
5.变形形变与精密测量:一般精密设备安装。建筑面积在10万m以下且高度在100m以下的建筑。
6.市政工程测量:特大城市一般道路、大中等城市主干道路、一般立交桥。
7.水利工程测量:不得承担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。
8.线路与桥隧测量:300km以下的线路,多孔跨径总长在100m以下的桥梁,4km以下的隧道。
9.地下管线测量:管线长度300km以下。
10.矿山测量:矿区控制面积200km以下。